教技司〔2018〕1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部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高校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教技厅函〔2017〕13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年度报告、落实政策情况报告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年度报告
为进一步提高年度报告的科学性合理性,准确反映科技成果转化情况,根据去年年度报告工作情况及成果转化新形势新变化,财政部、科技部正对年度报告内容、格式进行修订。因此,《通知》要求的3月31日报告时间延后,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准备,具体填报要求以正式通知为准。
二、落实政策情况报告
各高校按照《通知》所列内容逐条汇总整理形成报告,并附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实施细则文件目录。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通知》要求,按照隶属关系将所属高校落实情况汇总整理,于2018年4月30日前正式行文报送教育部,直属高校将本校落实情况直接报送教育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gxc7937@moe.edu.cn。
联系人:教育部科技司高新处 诸葛晶 张建华
电话及传真:010-66096733 66097937
教育部科技司
2018年3月26日